公务员录用规定20条是关于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确保了公务员录用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同时也为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都会明确规定,资格审查环节也会严格把控,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才能参加考试。面试环节则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应对能力,体检和考察环节则确保被录用的公务员具备相应的身体素质和品德条件。公务员录用规定20条为公务员录用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保障,确保了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和高效率。
本文目录导读:
总则
(一)为了规范公务员的录用工作,保障新录用公务员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副主任、委员、处长、副处长、队长、副队长等领导职务以及四级高级监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四级高级法官等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
录用条件
(三)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需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录用程序
(五)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考试与体检;
4、考察与公示;
5、录用。
(六)发布招考公告后,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渠道广泛宣传,确保报考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应当公开、公正,报考者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
(八)考试与体检包括笔试、口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具体形式根据职位要求确定,体检项目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
(九)考察与公示是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考察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录用环节应当严格按照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监督与管理
(十一)各级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录用监督机制,对录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录用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十二)对违反录用规定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对违反录用规定的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则
(十三)本规定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十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